电话那头一阵嘈杂,便听见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:“好孩子,长得可真是漂亮,便宜我们家阿若了。”
司千凌被夸得一阵脸红,他没想到苏家的长辈竟会如此和蔼。
不过也是,只有长在温暖中的孩子才会如苏柒若一般温润,不像他,黑暗中苟活而成的蝼蚁,唯有向阳而爬,才让他有活下去的动力。
而她,就是他的光。
“伯父好。”
“好,好,好。好孩子,等你有空了来家里吃饭啊!”
电话那头的苏父显然十分开心,苏母似在一旁嘀咕着什么,很热闹。
苏柒若见司千凌羞得有些不知所措,便笑着朝摄像头摆摆手。
“我和小凌还在吃饭,就不和您多说了。”
“那你们好好吃饭,记得带小凌来家里啊!”
“会来的,再见,父亲。”
“再见。”
电话挂断,身侧人儿的身子才放软了些。
苏柒若轻笑着放开他,柔声道:“这么紧张啊?”
“有一点。”
其实司千凌幼时曾见过苏父,那是个又温柔又漂亮的男子。
那年他清醒后曾去偷偷找过那个救了自己的姐姐,只是当时她的房间门口有很多人守着,他进不去。
不过方才见苏柒若与家里人那般相处,司千凌便能想象到苏家该是怎样的温暖,这是他从未体会过的。
他这样的人,配吗?
“不用担心,只要是我喜欢的,母亲父亲他们都会喜欢。”
苏家的女儿找夫君不必看家世,只要人品没问题,家里人就不会多说什么。
毕竟现在的苏家也不需要什么门当户对来证明什么了,祖辈积攒出现在的家业,不就是为了子孙后代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和喜好做事吗?
如果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不能选择,那他们这么努力又有什么意义?
司千凌担心家世不相配是一方面,他也是没想到事情会发展的这么快,他们一个小时前才莫名其妙地定下关系,然后现在就见家长了。m.biqubao.com
但苏柒若这一句“我喜欢的”还是让司千凌心口怦怦直跳,她的意思是喜欢他?
这边苏家的电话才挂断,那边司千凌的手机又响了起来。
看司千凌的神色,很明显他不想接。
“怎么了?”
司千凌没什么语气地将电话拿给苏柒若看:“是司家人。”
一定是他们听说了他和苏柒若的事情这才给他打电话的,不然他一年也接不到一个家里的电话。
苏柒若心里也对司家人不满,拿过司千凌的手机便按了接通键。
“你和苏大小姐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电话那头的女人语气有些急促,听不出半分关切之意。
苏柒若不悦蹙了蹙眉头,冷声道:“司总真是好大的脾气。”
“你……你是……”
司母显然没想到接听电话的会是个年轻女人,再想到自己得到的消息,便也猜到了个大概。
她是真的没想到小儿子会入了苏柒若的眼,毕竟相比于已经颇有名气的大儿子,小儿子着实算不得什么。
“我是苏柒若,司总这个时候给小凌打电话,是想问什么?”
司母也曾在宴会上见过苏柒若,自是听过她的声音。
一听就知道对面是谁,她哪儿还有半分方才的豪气,只剩下了谦卑和恭维。
“苏总,您好,我是司千凌的母亲司少梅,小儿顽劣,还请您多多担待。”
“小凌很好,我很喜欢。你找小凌有事吗?若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,我们还要用饭。”
“没事没事,那您慢用,我就不打扰了。”
虽然看不见,但司千凌已经能够想象到母亲现在的嘴脸了。
司家与苏家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母亲想要攀附司家,别说是送一个儿子了,就是两个儿子都送出去,她也不会心疼。
别看司家上下都宠着司千阳,可若能攀附上苏家,司千阳在他们眼里便也不算什么了。
司千凌能够想象的到,他和苏柒若在一起后,司家人对他的态度会有怎样的变化。
可是他根本就不稀罕。
这个世上唯有眼前这人才是真的对他好,不然他早就死在医院的那个回廊里了。
挂了电话,苏柒若将司千凌的手机收了起来,在吃完饭之前,谁的电话都不接了。
用过午饭,苏柒若便带着司千凌回了公司,并且让刘芹将司千凌的办公室换到了自己那里。
苏柒若的办公室极大,司千凌干的本来就是一些设计撰稿一类的小活儿,在学校也能做。
只是他之前想着到公司来有机会能见到苏柒若,才愿意来回跑的。
如今忽然就搬到了她的办公室,司千凌欢喜极了。
虽然只坐在小角落里,于他来说,却堪比天堂。
以后没课的时候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这里守着她,做着喜欢的事情,看着喜欢的人,再也没有比这更令人欢喜的了。
刘芹偷偷看了司千凌好几眼,心中不由赞叹自家老板的速度之快。
这才几天的时间就把人哄到手了,看那傻乎乎的样子,好像很开心。
司苏柒若拉着司千凌向他介绍道:“这是刘助理,以后有什么需要,找她就好。”
刘芹忙直起身子和自己未来的主君打招呼,并双手奉上自己的名片。
“司少爷,以后有事找我就好。”
这么近距离一看,刘芹倒是觉得自家老板眼光挺好。
这位司二少爷比司千阳长得好看,就是年纪有点小啊,还没有毕业。
其实年龄上只差了四岁,挺合适的。
就是刘芹老觉得自家老板太过老成,像司千凌这种小白兔在她面前就有些过于稚嫩了。
司千凌知道刘芹,毕竟想要接触苏柒若的人第一个要找的都是这位刘助理。
只不过这人八面玲珑极会做事儿,既不得罪人又不会让人轻易见着,便是他母亲怕是都没有刘助理的联系方式。
见司千凌收了名片,刘芹便退了出去。
办公室内只剩下了司千凌和苏柒若,一时之间有些安静。
“我……第一次谈恋爱,要是有做的不好的地方,你要与我沟通,不要因为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伤了彼此的情分。”
三月,初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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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请下载爱阅小说app,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网站即将关闭,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下载爱阅小说app,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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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4章 我很喜欢免费阅读.https://www.biqubao7.com